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5-06 11:17:14 来源:学校网站

 

一、维护安全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三、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保卫工作决策,参与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
四、协助宣传和思政部门开展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内发生刑、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治安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院内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
调解处理学内部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维护教学区、生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七、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防火责任制,检查院内消防安全措施火灾隐患;负责全消防设备及灭火器材的配置检修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八、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校园巡逻和车辆出入校内交通管理等校园治安管理工作

九、管理师生集体户口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

十、管理校园110和校卫队的各项工作以及为师生提供各种紧急事件的报警求助服务。

十一、协助外事处做好外教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来领导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院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参与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