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三、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保卫工作决策,参与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
四、协助宣传和思政部门开展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院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治安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院内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维护教学区、师生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七、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防火责任制,检查院内消防安全措施火灾隐患;负责全院消防设备及灭火器材的配置、检修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八、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校园巡逻和车辆出入、校内交通管理等校园治安管理工作。
九、管理师生集体户口和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
十、管理校园110和校卫队的各项工作以及为师生提供各种紧急事件的报警求助服务。
十一、协助外事处做好外教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来院领导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院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参与学院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