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5-06 00:42:37 来源:学校网站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在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上级综治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对校内公共场所加强管理,配合公安、城管、工商、税务、公交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扰乱校内秩序、无照经营摊点;
四、对校内大剧院、体育馆、超市、广播电视等场所加强管理,严禁制作、播放、出版、出售反动、淫秽或其他有害的读物和音像制品。
五、协调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协助辖区综治办治理校门两侧各类摊点,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
六、加强对本校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档案,做到人数清、手续齐全。
七、了解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订、落实及考核工作;
八、依照相关规定对校内机动车辆和废弃自行车实行管理;
九、协调校内治安、政保、消防等各项预防工作;
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疏导矛盾,搞好共建和“创安”工作;
十一、落实校园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十二、协调二级分院的治保组织做好“创安”工作;
十三、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