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26 10:53:57 来源:学校网站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化、学习、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规定,望共同遵守。

一、进入学生公寓的住宿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学生公寓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二、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遇到特殊情况需经社区办领导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入住。

三、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学生公寓,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内进行推销活动。

四、禁止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行拳、打架斗殴、播放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学习或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发生。

五、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进行赌博活动,传播淫秽物品,播放黄色录像。

六、住宿学生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到随手关门,抽屉上锁,不乱放贵重物品,手机不带机充电等。

七、严禁将毒品、枪支、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带入学生公寓。

八、严禁在学生公寓内饲养猫、狗等宠物。

九、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消防器材,故意损坏的应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十、学生公寓发生偷盗、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保卫部门。

十一、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负有学生公寓管理职责,应按学生公寓治安保卫管理规定要求做好日常教育、检查、督导、阻止工作。保卫部门要做好学生公寓治安保卫管理规定的指导、检查、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