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参与交通六须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15:05:23 来源:保卫处
 

行人参与交通六须知

      行人是构成交通的三大要素之一,相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而言,是最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弱者。因此,为了减少和避免因自身的违章行为给我们带来的不必要的伤害,行人参与交通活动要知道: 
      1
、要知道人行道。我国城市道路两旁设置的高出车行道的专用通道,是专供行人通行的。在没有设置人行道的道路上,从道路路肩算起一米以内为行人通行路面。
      2
、要知道人行横道。在道路上施划的横过道路的斑马线,是供行人优先通行的交通标线。行人横过车行道,需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需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能追逐、猛跑;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需直行通过。而且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
、要知道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需有成年人带领。
      4
、要知道不能乘坐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和非法从事客运的农用机动车。
      5
、要知道乘车规定,乘坐非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下车后,不要从车前突然穿出,要从车尾绕行,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道路;不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设出车外,更不能跳车。
      6
、要知道保护自身安全,行人不能跨越、倚坐交通隔离护栏,不能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要注意避让来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