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参与组织制订及实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3、协调保卫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关系。
4、负责安全保卫处办公室工作及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对校卫队人员的招聘、录用、辞退和考核工作。
6、负责分管治安工作,组织案件、事故的侦破,对重大事件需要上报做出初步处理意见。
7、加强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预防校园火灾事件和案件的发生。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检查和维护。
8、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校内相关案件。
9、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
10、负责组织落实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