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放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
根据学院的安排,10月1日(周六)至10月7日(周五)放假7天。为保证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特提醒各系(院)、部门和广大师生在放假期间注意以下几点:
1、各部门、系(院)认真做好师生假期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师生假期安全。
2、留校的同学外出时尽量结伴出行。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头脑冷静,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同学、校园110(651110、86891110)求助;在校人员,出现安全隐患,请及时与校园110联系(651110、86891110)。
3、外出旅游时,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防止上当受骗。出现安全隐患时,请及时与发案地警方联系,以免贻误破案时机。
4、留校学生,未经社区办批准,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
5、增强消防意识,在宿舍内、实验室等地点注意电器和实验设备的使用安全;办公室、宿舍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时关好窗、锁好门,关闭所有电源。
6、各系(院)对节日期间留校师生进行统计,名单于30日前报保卫处。
7、长假期间需要开放和使用的机房、实验室、办公室及开设的各类培训班等请于9月30日前到保卫处登记备案,以便于保卫处加强巡查;长假期间,请自行妥善存放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外来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可在院内停放过夜。
8、从10月8日开始,进出校园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师生凭校牌、一卡通等)进出;所有车辆在高峰时从南门进出(未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的老师,请尽快按照网上流程办理)。
特此通知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保 卫 处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