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部门、系(分院)负责人:
国庆前一周,市教育局高校办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我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部门、系(分院)根据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中各自的职责做好准备,迎接市教育局和有关领导、专家的检查。
院综治办
2010年9月21日
[返回顶部] [关闭本页]